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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工程工程硕士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12-05-18 点击量:

    一、指导思想

    本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思想是“规范管理,注重过程,强化监督”。通过培养方案的实施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我校培养实际为依据,正确把握各学科领域内涵,本着优化学科领域结构、突出学科领域特色、提高培养质量、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的原则,开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二)遵循研究生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

    (三)培养方案的内容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方案修订应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使研究生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研究生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论文选题等进行有特色的安排。

    三、基本内容

    培养方案是进行研究生培养的重要依据,培养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检查。一般应包括:学科领域简介、培养目标、招生对象、学习方式及年限、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实践环节、教学方式及要求、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其它学习项目安排。

    (一)水利工程领域简介

    水利是国家优先发展的三大基础设施之一,更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项宏伟事业。中华民族的发展史本身也就是不断与各种水、旱灾害斗争,不断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历史。水利既是古老的工程领域,又是快速发展变化的学科,尤其是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引发全球气候异常,产生的洪涝、干旱灾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恶化等,都为水利工程学科的发展带来一系列新课题。

    水利工程是从事水资源勘探、利用、保护、江河湖海整治和疏竣、水利电力工程、农田水利、海岸和近海工程的研究、设计、施工和维护的工程领域。目前,水利工程领域正经历着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由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化的过程。以资源优化配置、可持续发展、信息及计算机技术等新知识充实水利工程各行业的规划、设计、施工尤为重要。

    水利工程领域涉及水利工程方面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管理等基础理论、技术与方法,并与工程地质、工程测量、气候气象、材料工程、测量技术、计算机技术、数字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工程、机电工程、控制工程、交通工程、机械工程、力学、数学等学科密切相关。领域范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农业水利工程、水环境保护工程、水利工程经济与管理、土力学及基础工程。

    本领域由35人组成,其中具有博士学位13名;在读博士6名;具有硕士学位14名;教授20人(博士生导师4名,硕士生导师10余名);副教授8人。承担了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63”项目、“985”项目及部省级重大科技项目,荣获多项国家及部省级科技进步等奖。近五年来,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出版专著(含教材)10部,科研项目经费2200万元。

    (二)培养目标

    培养水利工程项目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管理、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与应用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并能紧密联系水利工程实际的高层次、复合型工程技术及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以及先进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课程设置应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践类课程。

    实践教学是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鼓励工程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水利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程(政治理论、外语等)、基础理论类课程、专业技术类课程、选修及其他课程。课程设置见表。

    本专业领域学分要求:最低32学分(含半年实践学分),其中:

    1、学位基础课(14学分)

    2、专业必修课(12学分)

    3、专业选修课(0学分) 非水利类专业学生根据情况补修2-3门课程,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4、必修环节(6学分)

    (六)学位论文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水利工程领域专业学位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

    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七)论文评审与答辩

    1、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其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2、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3、论文除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有2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

    (八)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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